为打造更友好、公平的税收环境,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并吸引更多投资进入越南优先发展领域,越南国会于2025年6月14日正式通过《第67/2025/QH15号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对于已在越南运营或计划出海越南的中国企业而言,准确理解新法变化至关重要。以下是本次税法修订的五大核心要点及实操建议:
一、数字平台纳入征税范围,跨境电商责任明确
旧法对电子商务和数字平台的税收监管存在滞后。新法首次将外国企业通过越南境内平台(如Lazada、Shopee等)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纳入企业所得税征管范畴,平台方需在越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对建议:
- 计划入驻越南电商平台的中国跨境企业,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双方税务责任;
- 已运营企业应定期向平台索取税务申报回执,防范因平台违规导致自身业务受牵连。
二、绿色经济收入免税,低碳领域享政策红利
新法新增多项绿色经济相关免税条款:
- 首次转让减排证书或碳信用额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持有或转让绿色债券所获利息及转让收益同样免税。
机遇提示:
中国新能源企业(如光伏、风电项目运营商)若参与越南碳交易市场,可享受“首次转让”免税优惠;通过绿色债券融资的企业亦能有效降低资金成本。需注意,“首次转让”是享受免税的前提条件。
三、中小企业实行分级税率,关联企业设门槛
为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负,新法对基准税率20%进行细化:
- 年营业收入 ≤ 30亿越南盾(约合90万元人民币):适用**15%**税率;
- 年营业收入介于30亿至500亿越南盾(约90万–1500万元人民币):适用**17%**税率。
重要限制:
若企业为关联集团子公司,且其关联方不符合优惠条件,则该子公司无法单独享受降税优惠。建议中资企业在越南设立子公司时,审慎评估关联结构,必要时通过业务拆分确保合规享受政策红利。
四、优惠领域大幅扩容,科技与服务业迎新机
新法显著扩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范围,重点新增以下领域:
- 科技创新类: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应用农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 中小企业服务类:中小企业基础设施投资、共享办公空间运营;
- 文化传播类:合规新闻活动(含报纸广告等)。
行动建议:
中国AI、文创、农业科技等企业可对照越南官方认定标准,积极申请相关资质。例如,在越设立的研发中心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即可享受后续免税或减税待遇。
五、免税减税规则细化,优惠期限计算更清晰
新法对企业所得税减免规则作出系统优化:
- 基础优惠:最长4年免税 + 后续9年减半征收;
- 非特定地区企业:4年免税 + 5年减半;
- 特殊收入项目(如部分技术服务):2年免税 + 4年减半;
- 对重大新投资项目,经政府总理批准,优惠期限可延长至1.5倍。
关键细节:
优惠期从企业首次产生应纳税所得的年度起算;若前三年无应税所得,则从第四年起开始计算优惠期。
专业建议:
企业应联合专业税务顾问(如百川归海),提前规划盈利节奏与项目结构,确保关键盈利年度落入优惠期内,最大化政策效益。
越南公司注册类型概览
1. 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
- 至少1位年满18周岁、无国籍限制的股东;
- 需在越南本地银行开立账户,注入注册资本并开展贸易结算;
- 必须取得《外国投资证书》(FIC);
- 最低投资金额通常为1万至30万美元。
2. 分公司(Branch Office)
- 属于母公司的延伸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
- 使用母公司名称,财务报表需与母公司合并申报;
- 设立流程较复杂,适用于已有成熟运营体系的企业。
3. 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 可100%外资持有;
- 不得从事直接营利性商业活动,仅限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及联络母公司业务;
- 需任命常驻代表,并向工贸部门提交年度运营报告。
越南公司注册所需资料清单
- 公司名称(经查册无重名,不可使用中文);
- 至少1位公司或个人投资者(股东);
- 至少1位法定代表人(须为越南常住居民,年满18周岁);
- 越南当地注册地址(可由服务机构提供);
- 最低注册资本:25,000美元;
- 明确投资总额(尤其涉及租赁资产时);
- 合法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对账单;
- 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需经公证或合法认证)。
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现了越南“扶持与监管并重”的治理思路。对中国企业而言,既要敏锐捕捉政策红利,也需构建健全的税务合规体系。百川归海将持续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越南投资与财税支持,助力企业稳健出海、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