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商标购买是跨境出海越南的市场主体通过转让交易获得已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合规方式,根据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National Offi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Vietnam,简称NOIP)2024年10月发布的《知识产权法实施细则更新公告》,注册商标转让属于合法的商标权流转行为,需符合法定程序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一、合规基础与法规依据
根据NOIP 2024年更新的越南《知识产权法》第112条规定,已核准注册的越南商标,其专用权可以全部或部分通过转让方式转移给第三方。常规越南商标购买仅针对已完成注册的商标,处于申请阶段的商标仅可转让申请权,不属于商标购买的常规范畴。
可合法转让的越南商标需满足以下条件:商标处于有效注册状态;不存在未解决的异议、无效宣告或撤销案件;未办理质押登记或质权人已同意转让;未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根据NOIP 2024年《商标转让审查指南》要求,转让方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类别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否则将不予核准。
1.1 核心优势
相比自行申请注册商标,通过购买获得越南商标专用权的周期更短,可满足出海主体快速布局越南市场的需求。自行注册越南商标的平均周期为12-18个月,购买完成过户仅需3-6个月。
已注册商标不存在注册申请被驳回的风险,受让方完成尽职调查即可确认权利稳定性,降低了注册不确定性。部分已投入使用的注册商标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商誉和消费者认知,受让方可以直接利用现有认知降低品牌推广成本,更快打开越南市场。
二、越南商标购买操作流程
- 商标尽职调查与权利核验。受让方需通过NOIP官方公开商标数据库对拟购买商标进行状态核查,确认商标有效期、核定使用类别、权利归属、是否存在负担或纠纷,该数据库对公众免费开放。若商标为多人共有,需确认所有共有人均同意转让。
- 签署书面商标转让协议。根据越南《民法典》及NOIP要求,商标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协议需明确商标注册号、转让范围、转让价格、双方权利义务、权利转移节点等核心内容。若要使协议在越南境内具备完整法律效力,需提供越南语版本,外文原文需附经公证的越南语翻译件。
- 向NOIP提交转让申请。转让申请可由转让方、受让方单独或共同提交,NOIP要求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使用越南语,外文材料需附公证翻译件。
- NOIP审查与公告。NOIP收到申请后先进行形式审查,核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一并转让要求、是否存在导致消费者混淆的情形。审查通过后,会在NOIP官方知识产权公报发布转让公告,公告期为30天。公告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NOIP核准转让。
- 领取转让核准文件。核准完成后,受让方可通过NOIP在线系统下载电子核准证明,也可申请核发纸质核准证明,完成后商标专用权正式转移至受让方名下。
三、越南商标购买所需材料
根据NOIP 2024年公布的《商标转让申请材料规范》,越南商标购买提交转让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 商标转让申请书,使用NOIP官方统一格式,需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签字或盖章
- 双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境外主体的资格证明需经公证认证,并附越南语翻译件
- 商标转让协议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 商标存在质押的,需提供质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文件
- 委托越南境内主体提交申请的,需提供对应授权文件
需特别注意的是,若转让方持有的同一商标名下包含多个类别,或在相同类似类别有近似商标,未一并提交转让申请的,NOIP会要求限期补正,补正不符合要求的,将驳回整个转让申请,已缴纳的官方费用不予退还。
四、越南商标购买的费用与周期
4.1 费用范围
根据NOIP 2025年1月发布的《知识产权业务官方收费标准》,2025-2026年越南商标转让的官方申请费按类别收取,每个类别费用约120万-15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360-450元,多个类别需分别缴费,具体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商标本身的购买费用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价格区间差异较大,取决于商标知名度、核定类别、权利稳定性、市场影响力等因素,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人民币不等,无统一官方定价。
公证翻译等附加费用,依据越南公证协会2025年公布的收费指导标准,单份文件的公证翻译费用约50万-1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150-300元,具体以实际收费为准。
4.2 办理周期
越南商标购买周期分为两个阶段,交易协商与尽职调查阶段实践中一般需要1-2个月,官方审查核准阶段根据NOIP 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公布的平均审查时效,为2-4个月,因此整体越南商标购买周期约3-6个月。若申请需要补正,或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办理周期会相应延长,具体以实际审查进度为准。
五、常见认知误区与合规风险
5.1 未完成官方核准不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规定,商标转让只有经NOIP核准公告后,才对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仅签署私人转让协议未办理官方过户登记的,受让方无法取得合法的商标专用权,不能以商标权利人身份提起侵权诉讼、办理海关知识产权备案、入驻越南本地或跨境电商平台,权利无法得到越南法律保护。
5.2 近似商标未一并转让直接驳回
不少受让方仅选择购买转让方名下知名度较高的某一件商标,忽略了转让方在相同类似类别注册的其他近似商标,这种情况不符合NOIP的审查要求,会直接被要求补正,若转让方拒绝配合一并转让,整个转让申请会被驳回,已支付的转让款和官方费用都可能产生损失。
5.3 未核查商标有效期导致交易无效
越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展宽展期为有效期满后6个月。若商标已经过期且超过宽展期未续展,商标专用权已经自动终止,无法进行转让,受让方若未提前核查商标状态,可能支付费用后无法获得任何有效权利。
5.4 未核查使用证据面临撤销风险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2024年修订版第123条规定,任何主体都可以对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受让方在购买前需要求转让方提供商标连续使用的证据,若转让方无法提供有效使用证据,购买后商标极有可能被他人提出撤销,最终丧失专用权。
六、不同主体的特殊要求对比
| 主体类型 | 资格证明要求 | 特殊规定 |
|---|---|---|
| 境外企业 | 经公证认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越语翻译件 | 无需在越南注册本地公司即可持有商标专用权 |
| 境外个人 | 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越语翻译件 | 需提供有效的送达地址,可委托越南境内主体接收官方文件 |
| 越南本地企业 | 越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无额外特殊要求 |
| 越南本地个人 | 越南国民身份证复印件 | 需提供对应经营活动相关证明 |
根据NOIP 2024年更新的境外主体商标管理规则,境外主体可以合法持有越南注册商标专用权,无强制要求必须设立越南本地营业机构,仅需提供可稳定接收官方文件的送达地址即可,该规则现行有效,后续调整以NOIP官方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