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越南贸易往来、布局越南本土业务的企业经营者需重点关注,越南官方发布的汇率核算新规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正式执行,该规则直接关联企业发票开具、账务核算、税务申报等核心实操环节,是企业开展越南业务必须完成的合规适配工作。
本次生效的第 99/2025/TT-BTC 号通知,为越南财政部发布的法定行政通知,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将全面替代越南本土沿用 12 年的《第 200/2014/TT-BTC 号通知》。新规执行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无任何过渡适应期,企业在 2026 年开具的首笔越南业务相关发票,就必须严格按照新规要求完成汇率核算,不存在新旧规则混用的操作空间。
此前越南盾与外币的兑换率核算方式具备较高灵活性,新规则对核算标准做出明确且统一的要求,彻底规范了企业外币兑越南盾的计价逻辑,二者核心差异具体如下:
企业与合作银行开展外币交易时,可自主选择三类汇率完成账务与发票核算,无固定标准限制:・选用合作银行的外币买入汇率,适用于企业向银行出售外币的业务场景;・选用合作银行的外币卖出汇率,适用于企业从银行购入外币的业务场景;・直接采用双方实际交易的实时成交汇率。
基于该规则,多数企业会结合自身核算需求,选择对经营数据最有利的汇率标准:核算成本时选用较高的卖出价,可降低账面成本;核算收入时选用较低的买入价,可提升账面收入,整体财务核算的自主调整空间较大。
新规彻底统一汇率核算标准,企业不再拥有汇率选择权,需严格遵循两大核算要求,保障数据公允性:
▶ 实操案例参考假设合作越南银行当日美元兑越南盾的买入价为 23000 盾,卖出价为 23200 盾:・旧规则下:企业可自主选用 23000 盾(降低账面收入)或 23200 盾(降低账面成本)完成核算;・新规则下:仅能使用基准平均汇率 (23000+23200)÷2=23100 盾,或 22869~23331 盾区间内的近似值核算。
本次汇率核算规则调整,并非单纯的计算方式变更,而是从财务核算、税务合规、流程管理三个维度,对越南经营企业提出了全新要求,具体影响可归纳为三点:
新规执行后,企业过往的汇率择优核算方式将无法沿用,账面数据会出现相应调整:进口业务中,企业此前选用高卖出价降低成本,现采用平均汇率将导致账面成本小幅上升;出口业务中,此前选用低买入价抬高收入,现采用平均汇率将导致账面收入略有下降。该变动会对企业利润表形成细微且持续性的影响,需做好数据预判与统筹。
越南税务部门将把发票汇率核算合规性,纳入后续企业税务稽查的重点核查范畴。若企业仍沿用旧规的单一买入 / 卖出价完成核算,将直接被判定为「财务核算数据不实」,依据越南财税相关监管条例,企业需承担补缴税款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对应金额的罚款,合规追责力度大幅加强。
相较于旧规下的「汇率选择」操作,新规要求企业财务端完成更精细化的工作:每日需同步合作银行的外币买卖双档汇率,精准计算平均汇率;若使用近似汇率,需留存偏差值测算记录,确保符合 ±1% 的限制要求。企业需同步完成财务核算系统迭代、记账模板更新,同时规范汇率核算台账的留存管理,保障全流程符合新规要求。
汇率核算规则的调整,本质是越南对本土涉外企业财税合规的进一步收紧,企业提前完成适配准备,才能规避经营风险,保障业务顺利开展。
越南作为东南亚核心的外贸与投资目的地,财税监管体系正逐步完善与细化,企业唯有紧跟当地政策调整节奏,做好合规布局,才能在越南市场实现稳定经营与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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