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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要交强积金:合规要求与实操细节权威说明

百川归海小编整理 更新时间:2026-05-31 08:32 本文有0人看过

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2024年10月更新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符合法定要求的香港雇主及相关从业者必须按规定缴纳强积金,香港要交强积金是强制合规要求,并非可选项,适用于大多数在香港提供服务的受雇人员。

法规依据与适用范围

法规核心来源

香港强积金制度的法律基础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最新修订版本由香港立法会于2024年7月三读通过。

积金局于同年10月正式对外发布实施细则,所有规则更新均在积金局官方网站公开披露。

所有实操要求均以该渠道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后续调整将由积金局及时对外公示。

适用主体范围

强积金制度适用于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在香港受雇满60天以上的雇员,以及符合收入要求的自雇人士。

雇主无论为香港本地公司还是境外公司在港分支机构,只要雇佣符合条件的雇员,均需履行强积金登记及供款义务。

主体类型是否强制供款供款责任方
全职雇员,18-65岁雇主+雇员各缴5%
兼职雇员,受雇超60天雇主+雇员按规则供款
18岁以下或65岁以上雇员无需强制供款
海外雇员,在港工作不满12个月豁免强制供款
自雇人士,年收入超HK$102000自雇人士自行供款

香港强积金供款计算与费用范围

根据积金局2024年12月发布的2025-2026年度强积金供款指引,供款计算基于雇员的每月有关入息。

2025-2026年度强积金最低有关入息水平为每月HK$8500,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为每月HK$30000,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数据来源为香港积金局官网。

供款比例法定要求为雇主及雇员各缴纳有关入息的5%,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 雇员每月有关入息低于最低入息水平:雇员无需供款,雇主仍需按入息的5%履行供款义务。

  • 雇员每月有关入息介于最低与最高之间:雇主与雇员各自按入息的5%缴纳供款。

  • 雇员每月有关入息高于最高入息水平:超出部分无需强制供款,双方仅需按最高入息水平计算缴纳5%。

除强制供款外,雇主及雇员均可自愿缴纳额外供款,额外供款没有额度限制。

关于运营费用,强积金计划由核准受托人管理,2025-2026年度受托人收取的账户管理年费范围为账户资产净值的0.5%至2%不等。

不同计划收费存在差异,具体以受托人官方公布为准,数据来源为积金局2025年1月发布的全港强积金收费报告。

香港强积金注册与供款流程

  1. 准备香港强积金材料,完成申请提交。材料包括雇主商业登记证明、公司注册文件、董事及授权办理人员身份证明、雇员名单及上月入息证明文件。

  2. 选择积金局核准的合规受托人,提交强积金计划注册申请。所有核准受托人名单均在积金局官网公开可查。

  3. 受托人完成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计划注册,出具注册确认文件,香港强积金办理周期通常为3至7个工作日,具体以受托人处理效率为准。

  4. 雇主每月发薪时,扣除雇员应缴供款部分,连同雇主本身应缴供款,在发薪后10日内缴付至受托人指定账户。

  5. 受托人将供款分配至每个雇员的个人强积金账户,雇主需将所有供款记录留存不少于7年,以备香港税务局及积金局核查。

需特别注意的是,雇员离职后,雇主需在30日内向受托人申报雇员离职情况,停止供款登记,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供款义务。

合规罚则与逾期后果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12条及积金局2024年修订的违规处罚指引,未按规定履行强积金义务的主体将面临阶梯式处罚:

  • 逾期供款不超过14天:需缴纳相当于逾期供款额5%的附加费。

  • 逾期供款超过14天但不满3个月:需缴纳相当于逾期供款额10%的附加费。

  • 逾期供款超过3个月,或未按规定为雇员登记强积金计划:积金局可提出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HK$100000及监禁6个月,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数据来源为香港律政署2024年更新的法定罚则表。

积金局会对拖欠供款的雇主发布拖欠公告,影响雇主的合规信用记录,对后续办理商业登记更新、银行开户等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实践中,部分雇主会将雇主应缴供款部分从雇员工资中扣除,该行为属于明确违规,雇员可直接向积金局投诉维权。

常见认知误区澄清

误区:所有香港公司都必须办理强积金

根据积金局官方指引,若香港公司没有任何受雇雇员,仅由董事参与运营且董事不以雇员身份受聘,则无需办理强积金登记,也无需供款。

误区:自雇人士不需要缴纳强积金

18至65周岁的自雇人士,若2025-2026年度年收入超过HK$102000,就必须登记强积金并按规定供款,供款比例同样为入息的5%,以官方最新标准为准。

误区:强积金仅可退休后提取

根据积金局2024年更新的提取规则,除年满65周岁法定退休提取外,符合以下条件也可提前提取:年满60周岁提前退休、永久离开香港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罹患危重症等。

所有提取条件与所需材料均可在积金局官网公开查询,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材料即可办理提取手续。

强积金制度的核心优势

对于雇主而言,按规定缴纳强积金可满足香港合规要求,避免行政处罚及信用影响。

同时根据香港税务局2024年11月更新的利得税扣除规则,雇主为雇员缴纳的强制强积金供款,可按每名雇员每年最高HK$18000的额度在税前扣除,降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利得税支出。

对于雇员而言,强积金账户内的所有投资收益均无需缴纳香港薪俸税,达到提取条件提取时也无需缴税,可享受全额税收优惠。

作为法定退休保障,强积金可稳定补充退休后的收入来源,提升退休生活保障水平。

对于自雇人士而言,参与强积金计划同样可以享受供款的税收抵扣,每年最高可抵扣HK$18000的应税收入,降低个人税赋负担。

积金局2025年发布的公众指引明确,强积金计划可由雇员自行选择投资产品,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调整配置,灵活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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