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重磅利好席卷跨境贸易圈:美国最高法院正式裁定,此前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加征的全球性关税缺乏法律依据,属违法征收,要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全额退还已收税款及法定利息。
但利好背后暗藏现实落差:这场涉及1660亿美元的退税盛宴(最新数据显示,较初期预估的1600亿美元略有提升),并非所有跨境电商卖家、外贸企业都能分一杯羹,多数从业者或将与这笔红利失之交臂。
此次退税并非临时政策,而是美国司法体系层层裁定的结果,具备明确的法律支撑,流程推进有清晰的时间节点:
2026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特朗普政府2025年援引IEEPA加征关税的行为越权,相关关税征收自始无效,明确要求CBP终止关税征收并启动退税程序,这一裁定成为退税的核心法律依据。
同日,CBP发布官方公告,正式终止所有IEEPA项下关税的征收工作,同步启动全额退税及利息核算程序,明确退税将包含法定利息,为进口商挽回资金占用损失提供保障。
2026年3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在Atmus Filtration, Inc. v. United States一案中发布里程碑式裁定,进一步指令CBP必须对已清算但未最终确定的货物重新清算,全额退还已收IEEPA关税及利息,同时禁止CBP继续对未清算货物征收该类关税。
结合CBP公告及CIT裁定,本次退税的适用范围可明确为以下几点,所有企业需精准核对自身情况:
时间范围:主要针对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24日期间征收的IEEPA相关关税,并非2025年全年所有关税。
关税类型:仅涵盖IEEPA对应项下的关税,包括***相关关税、全球对等贸易关税,不涉及232钢铝关税、301关税等其他法定关税措施。
覆盖范围:并非仅针对中国企业,而是面向全球所有被征收该类关税的进口商,据CBP披露,此次退税覆盖超33万家进口商、5300万票报关单,总金额达1660亿美元。
特殊说明:已完成清算且超过180天行政异议(protest)窗口期、未提交异议的货物,可能无法直接获得退税,需通过向CIT单独提起诉讼争取。
本次退税的核心门槛的是申请人必须为登记进口商(Importer of Record,简称IOR),这也是多数中国卖家无法拿到退税的核心原因。
根据美国海关法规(19 U.S.C.§1514),CBP在退税审核中,仅以报关单(美国7501表)上登记的IOR信息为准,不核查实际货主、出口商身份——即便是中国卖家承担了关税成本,退税款也只会发放给报关单上登记的IOR(多为美国本土进口商),不会直接发放给中国卖家或货主。
为提升退税效率,解决人工审核工作量过大的问题(据测算,人工处理需耗费约440万个工时),CBP正紧急开发名为CAPE的自动化退税系统,预计2026年4月分阶段上线,系统审核周期约45天,优先处理前80天清关或状态异常的报关单。
对于采用“双清包税”模式的中小跨境电商卖家而言,退税几乎是遥不可及的事,核心原因在于该模式下,卖家完全丧失了IOR相关的控制权,具体可分为三类情况,均存在明确的退税壁垒:
货代自有IOR清关:规模较大的清关行或货代,会以自身在美国注册的实体及海关保证金(Bond)作为IOR进行清关,此种情况下,退税款会直接打入货代公司的银行账户,与卖家无直接关联,多数货代不会主动将退税返还给卖家。
壳公司IOR清关:部分货代为规避合规风险,会每年注册大量临时壳公司作为IOR“马甲”,通常半年至1年轮换一次,部分用于清关的壳公司已被注销,导致退税款项挂在CBP账户上,无人具备申领资格,即便货代也无法领取。
借用IOR抬头清关:部分货代通过支付费用,借用他人的IOR身份进行清关,此类IOR多为第三方主体,退税款会直接进入该第三方账户,货代和卖家均无法掌控,且存在IOR身份不合规、无法通过CBP核验的风险(2026年3月20日起,CBP已启动IOR编号清理,不合规IOR将被作废)。
更关键的是,双清包税模式下,卖家通常不会持有报关单(7501表),甚至不清楚具体的IOR身份信息,即便退税系统上线,也无法提供有效的申领凭证,根本不具备退税申请资格。
不同贸易模式下,企业的退税资格和实操难度差异极大,结合最新政策要求,以下三类主流模式的退税情况及实操要点,需重点关注:
若企业在美国拥有注册实体,并以该实体作为IOR进行清关,是本次退税的核心受益群体,退税成功率最高。
此类企业无需额外提交复杂申请,待CBP自动化退税系统上线后,系统会自动核对IOR信息及关税缴纳记录,退税款项(含利息)将直接转入该美国公司的银行账户。建议此类企业提前完成ACE系统注册及电子退款账户设置,梳理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期间的关税缴纳凭证,确保信息无误,避免影响退税到账时效。
DDP(完税后交货)模式下,出口商(中国企业)承担了全部关税成本,但报关单上的IOR通常为美国进口商,因此退税的关键在于合同条款及双方协商。
实操核心是:核查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IEEPA关税退税归属”条款。若合同明确约定退税归出口商所有,可凭合同向美国进口商施压,推动其向CBP申请退税,并在退税到账后返还;若未约定相关条款,需与进口商协商补充协议,明确退税分配方式,协商难度较高,需提前准备好关税缴纳凭证作为佐证。
FOB(船上交货)、EXW(工厂交货)模式下,中国卖家仅负责生产交货,报关、缴税等环节均由美国买家(进口商)负责,此类企业是前期关税加征的主要受损者——关税上涨导致买家压价、卖家利润压缩,但本次退税收益却完全归美国买家所有。
若企业与美国买家为长期稳定的贸易合作伙伴,可尝试主动沟通协商,说明前期关税加征对自身利润的影响,争取部分退税返还;但协商无强制法律依据,成功率较低,建议提前整理好前期交易记录、利润受损证明,提升协商说服力。
尽管本次退税规模高达1660亿美元,堪称史上最大规模关税退税,但实际能真正拿到退税的中国跨境从业者寥寥无几,核心现状如下:
多数跨境电商卖家(尤其是中小卖家),因采用双清包税模式,缺乏IOR身份、无报关单,根本不具备退税申请资格,即便退税款项到账,也与自身无关。
多数货代公司同样难以拿到退税:一方面,部分用于清关的壳公司已注销、手续不全,无法完成退税申请;另一方面,借用的IOR抬头归属第三方,退税款无法掌控,且2026年CBP加强IOR监管,不合规IOR编号被作废,进一步增加了退税难度。
最终,这笔巨额退税款的主要流向,仍是美国本土进口商——他们既是IOR身份持有者,也是退税申请的核心主体;另有部分款项因IOR主体注销、申请材料不全等原因,将长期挂在CBP账户,无人能够申领。
对于中国跨境从业者而言,本次退税事件也敲响了合规警钟:未来对美贸易,需重视IOR身份的合规性,尽量避免依赖不合规的双清包税模式,逐步搭建自有合规清关体系,才能在各类政策变动中掌握主动权,避免错失各类政策红利或遭遇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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