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简称CARF)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22年正式发布,旨在填补传统《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在加密资产领域的监管空白。根据OECD官方文件(OECD, 2022; OECD, 2025年12月更新),CARF要求各参与司法管辖区将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如中心化交易所、托管钱包服务商、经纪商等)纳入法定报告义务主体,强制其对用户开展尽职调查,并按年度向本国税务机关报送用户的加密资产交易数据。
截至2025年底,全球已有76个司法管辖区公开承诺实施CARF,并按实施进度分为三批:
2027年首次交换(48个):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法国、德国、日本、韩国、英国等;
2028年首次交换(27个):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中国香港、阿联酋、瑞士等;
2029年首次交换(1个):美国;
尚未承诺实施(5个):阿根廷、萨尔瓦多、格鲁吉亚、印度、越南。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大陆未出现在上述任何类别中。根据OECD税收透明度论坛及全球主管当局协议(MCAA)签署记录,截至2026年初,中国内地既未签署CARF多边协议,也未在国内立法程序中启动相关制度建设。
CARF沿袭CRS的“收集—报送—交换”三段式机制,其信息流动路径如下:
本地收集:位于实施CARF司法管辖区的交易所,须通过KYC流程获取用户的身份信息、纳税人识别号(TIN)及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本地报送:交易所将用户全年加密资产交易数据(包括法币兑换、币币交易、转账、质押收益等)汇总后,提交至所在国税务机关;
跨境交换:税务机关仅对“可报告管辖区”(即已承诺并激活交换关系的CARF参与方)的非本国税务居民用户数据进行自动交换。
关键在于:信息交换的前提是双方均为CARF“可报告管辖区”。若某用户为中国大陆税务居民,而中国大陆未加入CARF网络,则无论其使用币安、OKX还是Coinbase等平台,只要该平台所在国(如法国、新加坡、阿联酋)遵守CARF规则,均不会将其交易数据纳入申报范围,更不会交换至中国税务机关。
这一机制已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实施细则中明确。例如,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2025年发布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指南》指出:“仅当用户税收居民所属司法管辖区为CARF可报告管辖区时,才需报送其数据。”泽西岛税务局亦强调类似原则。
由于中国大陆未承诺实施CARF,也未与任何国家建立基于CARF的双边或多边信息交换安排,中国税务居民在境外交易所的加密资产交易信息目前不会通过CARF机制回传至国家税务总局。这与CRS形成鲜明对比——中国自2018年起参与CRS,已与超100个经济体实现银行账户信息自动交换。
尽管部分主流交易所(如币安、Bybit)在全球统一系统中可能要求所有用户填写税收居民信息及税号,此举主要出于内部合规标准化或为未来政策变化做准备。对于中国大陆用户,此类信息通常不会被标记为“可报告用户”(Reportable User),因而不会进入CARF报送流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2021年《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境内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集资、洗钱、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在此背景下:
国内未建立针对加密资产的财产认定或纳税申报制度;
税务机关缺乏合法依据直接要求境外交易所提供数据;
实务中,个人持有或交易加密货币虽普遍存在,但尚未纳入常规税务稽查范畴。
然而,需警惕的是,若未来中国加入CARF或通过其他执法手段(如反洗钱调查、外汇异常监测)介入,历史未申报的大额加密资产收益可能被追溯认定为“境外所得”或“其他收入”,进而触发补税、滞纳金甚至行政处罚。
中国香港作为单独关税区和税务管辖区,已于2025年12月启动CARF立法公众咨询,计划2028年起实施加密资产信息自动交换。这意味着:
香港税务居民自2028年起,其在境外交易所的加密交易数据将被报送至香港税务局(IRD);
IRD将与其他CARF参与方交换非香港居民的数据,同时接收他国报送的香港居民数据;
尽管香港本地对资本利得免税,但信息透明化将增强税务风险监控能力。
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在CARF下的待遇截然不同,不可混淆。
司法管辖区 | 首次交换年份 | 国内征税政策 | 对居民的影响 |
|---|---|---|---|
英国 | 2027 | 加密收益按资本利得税征税(年免税额£6,000) | 2026年起交易数据即被追踪,2027年回传HMRC |
日本 | 2027 | 归类为“杂项所得”,最高税率45% | 海外交易所数据将用于稽查未申报收益 |
韩国 | 2027 | 计划征收20%资本利得税(多次推迟) | CARF实施早于国内征税落地,但数据已可获取 |
新加坡 | 2028 | 个人资本利得免税(除非构成经营) | 信息交换不影响税负,但需履行披露义务 |
中国香港 | 2028 | 无资本利得税(经营性收入除外) | 数据用于风险监控,非直接征税 |
美国 | 2029 | 按财产资本利得征税,IRS已推行1099-DA表格 | 2025年起境内平台即需申报,2029年接入全球交换 |
尽管中国大陆居民当前暂不受CARF直接影响,但全球税务透明化趋势不可逆转。OECD已明确表示,CARF将成为未来十年国际税收合作的核心支柱之一。高净值个人、频繁跨境交易者及持有大额加密资产的用户应提前规划:
审视自身税收居民身份是否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如同时持有香港身份证、新加坡EP等);
若存在双重或多重税务居民身份,需评估是否落入CARF“可报告用户”范围;
保留完整交易记录,包括成本 basis、交易时间、钱包地址等,以备未来申报之需;
在政策窗口期内,可考虑通过专业机构厘清资产结构与税务敞口。
建议委托如百川归海等具备跨境税务资质与加密资产合规经验的持牌服务机构,协助完成税务居民身份判定、历史交易梳理及未来合规路径设计,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重大税务风险。
本文依据OECD官网、各国税务机关公告(截至2026年1月)、国际税收协定文本及公开立法进程整理,内容严谨,可供个人及机构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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