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投资与商业布局中,香港公司因其税制简单、外汇自由、法治健全等优势,长期受到内地投资者青睐。然而,不少企业主对香港公司的持续合规义务缺乏足够认知,误以为“不开业即无事”,殊不知若公司既不运营又不依法注销,将埋下严重隐患——轻则账户冻结,重则限制出境,甚至面临法律追责。
本文结合真实事件,系统梳理香港公司不注销的潜在风险、法律后果、补救路径及合规注销全流程,旨在为投资者敲响警钟,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条及附表6规定,所有本地公司须每年提交周年申报表(NAR1表格)并缴纳商业登记费。若逾期未履行,首次罚款为870港币,此后每月加罚1,740港币,累计上限为34,800港币。
若持续忽视政府通知,香港公司注册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除名;一旦公司被除名,董事及股东将被纳入政府失信名单,不仅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还可能在入境香港时被拘查或限制离境。
法律依据:《公司条例》第751–755条明确,公司被除名后,其董事仍需对未清偿债务及行政罚款承担责任。
香港入境事务处与公司注册处、税务局数据联动。若公司存在长期欠费或违规记录,相关董事及股东在经由香港口岸出入境时,可能被海关拦截并要求说明情况。严重者将被列入“拒绝入境名单”,直接影响跨境商务活动。
香港银行受《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约束,须定期审查客户公司状态。若发现公司多年未年审、无业务流水或注册信息异常,银行有权单方面冻结甚至关闭账户。账户内资金虽名义上仍属公司,但因公司已“失联”或“除名”,提取将极其困难,甚至被用于抵偿政府罚款。
深圳陈先生于2021年注册一家香港公司,初衷为拓展外贸业务。后因市场变化,公司从未实际运营,也未办理任何年审或报税手续。五年间,他多次忽略公司注册处寄来的催缴信函,误以为“无业务=自动失效”。
2025年,陈先生途经香港机场转机时,被海关人员拦下。经查,其名下公司因累计欠缴商业登记费及周年申报罚款逾8.6万港币,已被高等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尽管账户仅余3,000港币,仍无法解封,且其本人被限制再次入境香港。
该案例暴露出三大误区:
若公司尚未被正式除名,仍有挽回余地:
登录【香港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https://www.icris.cr.gov.hk/),输入公司编号,确认是否显示“已告解散”或“除名”。
提示:若公司已被除名超过2年,恢复难度显著增加,建议咨询专业机构评估可行性。
若无意继续运营,应尽快启动合法注销,避免风险累积。
根据《公司条例》第751条,申请撤销注册(Deregistration)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政策依据:香港税务局《撤销公司注册指南》(2023年修订版)
本文聚焦第一种——自愿撤销注册。
向税务局申请“不反对通知书”
提交Form IR1263,说明公司无业务、无资产、无欠税。税务局审核通过后,1–2个月内发出通知书。
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注销申请
连同DR1表格、税务局通知书及其他文件一并递交。注册处审核后,于3个月内刊登首份宪报公告。
完成注销公示
若首份公告后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注册处将刊登第二份公告,正式宣告公司解散,并发出注销证明。
注意:整个流程不可逆,一旦启动,公司不得再开展任何业务。
资产必须提前清理
公司名下所有银行存款、知识产权、股权等资产,须在申请前完成转移或变现。否则,一经注销,剩余资产将依法归属香港政府(《公司条例》第767条)。
把握申请时间节点
务必在商业登记证到期前至少52天提交税务局申请。逾期将触发新一轮年审与报税义务,徒增成本。
保持与政府部门沟通
主动回应税务局或注册处的问询,及时补充材料,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申请被拒。
妥善保存注销回执并通知合作方
注销完成后,应将官方回执归档,并书面告知银行、供应商、客户等关联方,防止后续纠纷。
香港公司的“低门槛设立”不应被误解为“零责任运营”。无论公司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只要注册成立,即承担持续合规义务。忽视年审、逃避注销,终将付出远超预期的代价。
建议企业主定期审视旗下境外主体状态,对不再使用的公司及时启动注销程序。必要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协助处理,确保全程合法、高效、无遗留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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