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贸易格局重塑、内需增长放缓的背景下,越来越多中国企业将“出海”视为破局关键。而在众多国际化跳板中,香港凭借其独特的制度优势、低税环境与金融自由度,成为企业扬帆海外的首选起点。
无论是跨境电商、供应链整合,还是搭建离岸架构、开展转口贸易,香港公司都能提供高效、灵活且合规的解决方案。本文将从核心优势、转口贸易实操、注册全流程三大维度,为您系统拆解“香港公司为何真香”。
💡 案例:一家内地制造商通过香港公司向美国客户销售产品,货物由内地直发美国,合同、收款、管理均在境外完成——该利润可合法申请离岸免税。
转口贸易(Re-export Trade)指商品从A国→经香港中转→销往C国,不进入香港关境,仅通过单据流转完成交易。此模式可有效规避双边贸易壁垒、优化供应链成本。
⚠️ 关键合规点:货物不得进入香港,否则将被视为“进口”,需缴纳关税并影响离岸免税申请。
📌 风险提示:确保“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单据流”四流一致,避免被认定为虚假贸易。
| 项目 | 要求 |
|---|---|
| 公司名称 | 可选纯英文(以“Limited”结尾)或中英文(中文以“有限公司”结尾);禁用“银行”“保险”“皇家”等敏感词 |
| 股东/董事 | ≥1名,可为同一人;年满18岁,国籍不限;需提供护照/身份证扫描件 |
| 公司秘书 | 必须委任:须为香港居民自然人,或持有TCSP牌照的本地法人机构(依据《公司条例》第474条) |
| 注册地址 | 必须为香港真实商业地址,用于接收政府信件(可租用合规挂靠地址) |
| 注册资本 | 标准1万港元,无需实缴,无上限 |
| 经营范围 | 极其宽泛,除金融、医疗等特许行业外,基本不受限;英文≤60字符,中文≤28字符 |
公司名称查册
确认注册信息
签署法定文件
提交政府审批
领取全套文件
答:可以。《公司条例》(第622章)未限制股东或董事的居籍,全球任何国家公民均可设立香港公司。
答:不可。若公司仅有一名董事,则公司秘书不得由该董事担任,且秘书必须为香港常驻人士或本地持牌机构(《公司条例》第475条)。
答:注册阶段无需提供地址证明或业务说明。但银行开户时,部分银行会要求提供业务证明(如合同、网站、供应链说明)以完成KYC审查。
香港公司不仅是“节税工具”,更是企业全球化战略的合规载体与信任基石。唯有在设立之初即规划好税务架构、资金路径与单据管理,才能真正发挥其“桥梁”价值。
百川归海持有香港信托及公司服务持牌人(TCSP)资质,熟悉公司注册、秘书服务、离岸免税申请及银行开户全流程,可为企业提供从架构设计到合规运营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让出海之路行稳致远。
本文依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税务条例》(第112章)及2025年公司注册处、税务局实务指引整理,具体操作请结合个案咨询持牌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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