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官方数据,2025年1月至11月,中国货物贸易顺差历史上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达到1.076万亿美元。在这创纪录的顺差中,对香港地区的贸易顺差高达2722亿美元,占比25.3%,超过美国、欧盟等主要经济体,稳居内地第一大顺差来源地。回顾2024年,内地全年贸易顺差近万亿美元,香港贡献了2600亿美元,占比27%。连续两年,香港为内地创造了超过四分之一的贸易顺差。
分析内地与香港的贸易数据,呈现一个显著特征:出口额巨大,进口额微小。2025年1-11月,内地出口总额24.5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对香港出口近2.2万亿元人民币,香港成为内地第四大出口市场,仅次于东南亚、欧盟和美国。然而,同期内地从香港进口额仅2000多亿元人民币,进口额不足出口额的十分之一。
这种巨大反差揭示了一个关键事实:香港并非这些商品的最终消费地。绝大多数内地商品通过香港中转至全球市场,这种“内地→香港(单据与资金枢纽)→海外终端市场”的贸易模式,即是香港所扮演的 “转口贸易” 角色。
香港的税制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极具竞争力的环境,形成显著的税负“洼地”。
关税优势:香港是自由港,除酒类、烟草、碳氢油及甲醇等四类应课税品外,一般不征收进出口关税。货物经香港转口,通常只需进行报关备案,无需缴纳关税。相比之下,若货物从内地直接出口至某些市场,可能面临较高的进口国关税。例如,在中美贸易的某些场景下,通过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可利用香港原产地规则或贸易安排,可能优化整体的关税成本。
公司税务优势:根据香港《税务条例》,公司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需缴纳利得税,现行税率标准为16.5%。若公司的利润是来源于香港以外的海外业务,可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收入豁免。在满足特定条件(如合同洽谈、订单处理、货物交付均不在香港进行)并经税务局审核认可后,该笔利润可能获豁免缴纳利得税。相较而言,内地公司的标准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且税后利润向个人股东分红时,通常还需缴纳20% 的个人所得税。
香港实行自由的金融与外汇政策,资金进出无管制。
香港拥有与国际完全接轨的普通法法律体系、高度透明的商业规则以及世界级的物流、金融及专业服务网络。同时,其作为中国特别行政区的独特地位,使其成为连接内地与全球市场的天然桥梁。
企业利用香港公司开展转口贸易,普遍遵循“资金过境,货物直达”的原则。以下是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框架:
假设场景:内地A公司计划将一批货物销售给美国C公司。
架构设置:由控股方或关联方在香港注册成立B公司,作为法律上的中间贸易方。
1. 合同流
香港B公司与内地A公司签订 《采购合同》 ,成为法律上的买方。
香港B公司与美国C公司签订 《销售合同》 ,成为法律上的卖方。
关键点:两份合同金额不同,其差额即为香港B公司的合理贸易利润。
2. 资金流
美国C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将全额货款支付至香港B公司的公司银行账户。
香港B公司根据《采购合同》,将采购货款支付给内地A公司。
利润部分合法留存于香港B公司账户。
3. 物流
内地A公司根据指示,安排货运公司将货物从内地港口直接运往美国目的地港口。
关键点:货物通常不实际进入香港清关与仓储,以节省物流成本与时间,此为“货物直达”。
4. 单据流(合规核心)
出口报关:内地A公司以香港B公司为“境外收货人”进行出口报关。
运输单据:提供从中国起运港直达美国目的港的海运提单或空运提单,作为货物未途经香港的证明。
全套贸易单据:妥善保存采购发票、销售发票、付款水单、合同等文件,确保合同、资金、物流(提单) 三流信息一致,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与合理性。
经济实质与反避税风险:随着全球税收透明度提高(如CRS信息交换),香港公司不宜仅为开票而设。税务局在审核离岸收入豁免申请时,会考察公司是否有实质运营。建议香港公司保留必要的运营痕迹,如:委聘香港持牌公司秘书、使用商业地址、开立并活跃使用银行账户、定期进行审计并保留会议记录等。
贸易真实性审查:银行与监管机构对跨境交易的合规审查日趋严格。所有贸易背景必须真实,全套单据必须能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以应对可能的“了解你的客户”(KYC)或反洗钱(AML)审查。
双边税务考量:此模式主要优化了香港层面的税负,企业仍需综合评估内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出口退税以及最终利润汇回境内的税务影响,进行整体筹划。
对于拟利用香港平台拓展国际业务的企业而言,成功的转口贸易架构依赖于前期的合规设计、中期的规范操作与后期的专业维护。从香港公司的合规注册、银行账户开设,到年度的做账审计与税务申报,乃至应对可能的税务质疑,均需要专业的跨境知识与经验。建议企业委托像百川归海这类具备专业资质的服务机构,确保整个贸易链条合法合规、高效顺畅,从而安全、稳定地获取香港的国际贸易枢纽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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