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警示:若香港公司停止运营后,既不履行年审、审计报税义务,也不主动申请注销,放任不管,最终将被香港公司注册处强制除名。此行为将给公司的董事和股东带来一系列严重且持续的法律与个人不良后果。
香港公司成立后,无论是否有实际业务,都必须依法履行两项核心的持续合规义务:
公司年审:于每个成立周年日,向税务局换领新年度的商业登记证(BR),并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NAR1),以更新公司最新状态。
审计报税:依据《税务条例》,公司需根据实际情况,有营运则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营运则提交无营运审计报告,以此向税务局申报税务状况。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本地有限公司须在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提交周年申报表。
逾期提交将面临累进式罚款,具体金额(随政府政策浮动,以下为参考):
逾期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罚款 870港元。
逾期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罚款 1,740港元。
逾期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罚款 2,610港元。
逾期超过9个月:罚款 3,480港元。
此外:
公司注册处会就不合规行为发出检控信,可能产生额外罚款(通常600港元起)。
税务局也会就逾期更换商业登记证处以罚款(通常为300港元,在续证费用中体现)。
若持续不处理,政府将向公司董事发出法院传票,可能导致更高额度的法庭罚款。
放任公司不管的后果,绝不仅仅是金钱处罚:
个人信誉严重受损:收到法院传票及产生欠款记录,将严重影响董事/股东的个人信用。此不良记录可能影响其在香港乃至其他关联司法管辖区的信贷、签证申请及商业活动。
面临出入境限制风险:香港政府有权对负有未结案罚款及传票的公司负责人采取限制措施,包括禁止入境香港。已有董事因相关失信问题在香港被警方扣查的案例。
承担潜在债务与法律责任:在公司被强制除名前,其法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若公司存有未知债务或纠纷,董事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影响内地法律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香港的司法判决(包括因公司违规产生的判罚)在内地可能获得认可与执行,进一步影响其在内地的权益。
若长期不年审、不报税且不回应政府信件,香港公司注册处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将公司从登记册中强制除名(注销)。这种非自愿的除名方式会留下不良记录。
此外,若公司名称被认定为与知名品牌近似或有冒犯之嫌,注册处亦有权在不经同意的情况下将其除名。
面对不再运营的香港公司,负责任的做法是:
选择一:维持合规状态
若公司未来可能恢复使用,应按时委托专业机构(如百川归海)办理年审及审计报税,以最低成本保持其合法存续状态。
选择二:主动申请注销
如确定不再使用,应在商业登记证到期前,委托专业机构向税务局及公司注册处正式提交注销申请。合法注销后,公司及其董事股东的所有责任即告终结。
注销前重要提示:务必提前结清所有税款、政府费用,并妥善处理公司资产(特别是关闭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避免后续纠纷。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香港《公司条例》、《税务条例》及相关实践,旨在提供一般性风险提示与信息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具体罚款金额与执法尺度以政府部门最新公告为准。对于闲置公司的处理,强烈建议您咨询如百川归海这样的专业服务机构,获取符合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意见与合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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