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正式实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主导的BEPS 2.0第二支柱国际税务改革框架。随着《2025年税务(修订)(跨国企业集团的最低税)条例》的刊宪生效,大型跨国企业的税务合规格局发生根本性变化。本指南旨在从专业视角,为相关企业提供深度解析与 actionable 的合规指引。
此次改革源于全球性的税收治理共识。为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挑战,OECD推动形成了包含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在内的BEPS 2.0方案。香港作为包容性框架的成员,通过本地立法履行国际承诺,其核心立法《2025年税务(修订)(跨国企业集团的最低税)条例》为相关规则提供了明确的本地法律依据。该制度的核心目标在于设立15%的全球有效税率底线,旨在遏制有害税收竞争,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在其运营的每个辖区承担公平的税负。
该制度仅适用于“受涵盖的跨国企业集团”。判断标准取决于集团合并收入:在当期财政年度之前的连续四个财政年度中,至少有两个年度的合并收入达到或超过7.5亿欧元(约合65亿港元)。收入门槛需根据欧洲中央银行公布的财政年度前一年12月份的平均汇率进行换算。
对于“香港成员实体”的认定,标准包括:
• 公司:在香港境内成立,或在香港境外成立但其通常管理或控制地点位于香港。
• 其他实体(如合伙企业、信托):根据香港法律组建,或以其他方式组建但其通常管理或控制地点位于香港。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项认定标准具有追溯效力,适用于自2024年1月1日起的情形,旨在为香港实体提供保护,降低其在其他已实施GloBE规则的辖区被征收补足税的风险。
香港实施的最低税制度包含两套并行规则:
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
• 收入纳入规则:此为主要规则。若香港母公司集团拥有位于低税辖区(有效税率低于15%)的成员实体,香港税务当局有权就该低税实体的利润征收补足税,以确保其全球整体有效税率达到15%。此规则适用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
• 低税利润规则:此为补充性规则。若低税利润未通过收入纳入规则被征税,则可依据此规则通过进行所得附加等方式进行等额调整。其实施日期将由香港政府另行公告。
香港本地最低补足税
这是一项香港专属规则,赋予香港优先征税权。对于集团内在香港辖区内的有效税率低于15%的低税成员实体,香港可优先征收补足税。企业缴纳本地补足税后,可在其他辖区根据GloBE规则计算补足税时获得抵免,从而避免双重征税。
• 计算逻辑:补足税额 = (超额利润 × 补足税百分比)。其中,超额利润 = 香港辖区总收入 - 基于实质性活动的固定回报豁除额;补足税百分比 = 15% - 香港辖区有效税率。
• 生效时间:同样适用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
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申报与缴税要求:
• 信息申报:受涵盖集团的香港成员实体必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15个月内(首个适用年度可延长至18个月)提交“补足税报税表”。此外,还须在财年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补足税通知”,告知税务局其适用状态及全球信息申报表的提交安排。集团可指定一个香港成员实体作为“指定本地实体”,统一履行上述提交义务。
• 缴税流程:应缴补足税需在提交报税表的截止日期或评税通知书发出日期后的一个月内缴纳(以较晚者为准)。集团亦可指定一个实体作为付款实体。若指定实体未能履行付款责任,则所有香港成员实体需承担共同及个别的法律责任。
• 违规后果:未按时提交所需报表或通知、提供不实信息等行为,将依据香港《税务条例》的相关罚则条款进行处理,处罚力度与现行利得税违规处罚水平相当。提供专业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也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减轻企业初期的合规负担,香港引入了多项安全港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豁免复杂的GloBE计算:
• 过渡性国别报告安全港
• 过渡性低税利润规则安全港
• 合资格本地最低补足税安全港(符合条件则香港应缴补足税视为零)
• 非重大成员实体简化计算安全港
建议企业尽早评估自身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港条件,以显著降低合规成本与复杂性。
随着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企业需为以下操作环节做好准备:
支柱二专用网站启用:香港税务局计划自2026年1月起分阶段推出专用电子平台。企业需通过“商业税务网站”,使用“电子证书(机构)”完成实名认证并提交报表。
集团编号申请:企业需填写并提交IR1485表格向税务局申请唯一的集团识别编号,此编号将用于所有相关申报。建议集团尽早启动申请流程。
利得税表强制电子申报:自2025/26课税年度起,所有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的香港成员实体,均须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此项要求具有持续性,“一旦适用,永远适用”。
为确保平稳过渡并控制税务风险与合规成本,跨国企业集团应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全面影响评估:基于最新财务数据,准确判定集团是否达到收入门槛,并全面梳理全球各成员实体的所在地、利润及有效税率情况。
明确实体身份:依据香港税法定义,复核集团内所有实体是否构成“香港居民实体”,确保无一遗漏地被纳入合规管理范围。
启动行政准备:尽快提交集团编号申请,并为2026年起的电子申报搭建内部流程。
构建数据与流程体系:建立能够高效、准确收集全球税务数据(包括财务报表数据、税收数据、员工及有形资产信息)的内部系统与流程。明确负责合规申报的专职团队或指定本地实体。
积极适用安全港:详细评估集团及各辖区是否符合一项或多项安全港条件,充分利用政策提供的简化合规途径。此评估过程涉及复杂的国际税务规则解读与数据测算,建议委托如百川归海等专业服务机构协助完成。
持续跟踪动态:密切关注香港税务局关于低税利润规则的具体实施日期公告,以及OECD就GloBE规则发布的最新行政指引与示例,确保集团合规策略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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