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自2024年6月1日起,“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由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凡具有真实货物贸易收付汇需求的企业,以及确需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其他机构或个体工商户,均应在首笔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前向银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完成登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年度货物贸易收付汇总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若通过提供电子交易信息办理收付汇业务,可豁免名录登记。该类企业被定义为“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其合规路径聚焦于交易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而非前置行政备案。
在9710(B2B直接出口)和9810(海外仓出口)模式下,银行可依据企业提供的电子交易信息办理货款结汇入账。具体而言,企业需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作为贸易真实性佐证:
对于单票货值较小、无需报关单的情形,企业可通过海关“跨境电商出口清单”方式完成出口申报。此时,银行将收汇资金按“网络购物”性质处理,并基于平台交易数据识别资金用途。若出口金额较大、需以报关单形式申报,则银行参照一般贸易标准审核收汇,要求企业提供报关单、合同、发票等传统单证。
建议企业建立完整的电子交易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每笔收汇均可追溯至具体订单与物流记录。如百川归海等持牌专业服务机构可协助企业构建符合银行风控逻辑的数据报送体系,提升收结汇效率。
商业银行在处理跨境电商收汇业务时,重点关注以下合规维度:
• 交易真实性匹配:银行将核对境外付款人信息是否与平台订单一致,收汇金额是否与销售数据吻合。对未登记但收款增长迅速的企业,可能要求补充证明其符合小微企业标准。
• 反洗钱与交易模式监控:合并多笔订单一次性收款、频繁拆分大额交易等行为易触发反洗钱系统预警。合规做法是确保每笔收款与单一订单一一对应,并保留合同、物流单据、发票等佐证材料。
• 收款渠道与主体合规性:资金应通过合规渠道(如主流第三方支付平台或电商平台官方结算账户)汇入企业对公账户。来自个人账户或高风险国家/地区的款项将面临更严格审查。
• 出口与收汇金额一致性:对于大额收汇,银行可能比对海关出口数据与入账金额。若存在“有收无出”或“收远大于出”的情形,将启动强化核查程序。
• 额度临界管理:当企业年收汇接近20万美元门槛时,银行通常会提示其及时办理名录登记。监管部门虽对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原则,但超限未报将导致简化政策资格丧失,甚至被认定为违规。
企业应主动配合银行提供完整、真实的交易链条证据,确保跨境资金回流顺畅且合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1号),采用9810模式出口至海外仓的货物,可适用“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新机制。企业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退税,其中未实现销售的部分须标注“海外仓预退”业务类型,代码为HWC-YT。
申报时需区分已售与未售货物:
若无法明确区分销售状态,可暂将全部货物视为未售,统一按HWC-YT申报。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先行退还增值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尽管申报时无需即时提交销售证明,但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料归集:
有效佐证材料包括:
建议企业建立“一单到底”的电子档案系统,确保税务稽查时可快速调取完整证据链。专业服务机构如百川归海可协助设计符合税务监管逻辑的单证归集模板,降低合规成本。
预退税款须在退税办结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的任一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核算。核算内容包括:
若核算期内货物仍未售出,企业须通过“调整申报”提交负数数据冲减原退税额。逾期未核算或未销售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回税款,并取消后续预退税资格。
未按规定留存销售佐证,将被视为单证不齐,退税资格可能被取消,转为免税处理,并需冲减已退税额。若提供虚假佐证,不仅退税资格被撤销,还可能面临征税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偷骗税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代理出口系指具备进出口资质的外贸企业(受托方)接受实际货主(委托方)委托,以自身名义办理出口报关及收汇的合法贸易安排。双方签署正式代理协议,权责清晰,风险隔离。
买单出口则指无出口资质的实际货主借用第三方公司名义“挂名”报关,通常无真实委托关系,单证与货权脱节,属于监管明令禁止的灰色操作。
根据《对外贸易法》及海关总署相关监管指引,代理出口属合规贸易形态,而买单出口因缺乏真实交易基础,常伴随单证造假,已被列为稽查重点。
在合法代理出口框架下,退税权益可依法归属委托方:
两种模式均不造成税款流失,仅涉及退税主体的政策适配。
相比之下,买单出口常伴随以下违法行为:
买单出口叠加多重违法风险:
• 逃税罪(《刑法》第201条):隐瞒销售收入,少缴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
•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骗取税款超10万元即达刑事立案标准,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205条):为骗税虚开发票,数额巨大者可判无期徒刑;
• 逃汇与非法经营:通过非正规渠道收付外汇,可能触犯《外汇管理条例》及《刑法》相关规定。
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出口企业所得税申报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17号)进一步堵截买单漏洞,要求代理企业在预缴所得税时同步报送真实委托方信息。未如实申报的,将视同自行出口,强制预缴企业所得税。
为确保代理出口合法有效,企业应:
委托如百川归海等具备跨境财税资质的专业机构,可有效规避因备案瑕疵导致的税务认定风险。
在9810模式下,企业SKU数量庞大,而海关仅识别HS编码。若内部SKU与报关信息脱节,极易引发错报、漏报或退税争议。因此,必须建立“SKU—HS编码—报关项号—出库记录—发票—收汇”的全链条勾稽体系。
企业可构建Excel或ERP台账,包含以下关键字段:
| 字段名称 | 说明 |
|---|---|
| SKU编号 | 企业内部唯一商品编码 |
| 产品名称/规格 | 与报关品名一致,必要时备注特征 |
| HS编码 | 对应海关商品编码,固定映射 |
| 报关单号 | 海关出口报关单统一编号 |
| 报关项号 | 报关单中的行号(如第3项) |
| 申报数量与单位 | 与出库数量、报关数量一致 |
| 申报单价/总价(币种) | 与商业发票、财务入账一致 |
| 出口发票号 | 商业发票编号,用于三方对账 |
| 出库单号与日期 | 仓库发货凭证,验证实物出库 |
| 物流单据号 | 快递单号、提单号等(可选) |
| 备注 | 批次号、海外仓编码、退税方式(如HWC-YT)、汇率等 |
通过该台账,企业可实现:
• HS编码一致性校验:防止因归类错误导致退税率适用偏差或海关查验;
• 数量闭环核对:报关数量 = 出库数量 = 发票数量;
• 价格与收入匹配:申报金额与财务确认收入一致,避免税务质疑;
• 单证链闭合:任意环节(如发票)均可追溯至报关、物流与库存记录;
• 退税精准核算:标注预退税状态,便于后续调整申报。
例如,SKU-1001(不锈钢保温杯)对应HS 73239300,通过报关单224420252345678900第3项出口1000件,单价USD 5.00,总价USD 5,000.00,发票INV2025-1001,出库单CK20251001001——所有信息在台账中一一对应,形成可审计的证据闭环。
精细化SKU管理不仅是合规基础,更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一步。专业服务机构可协助搭建自动化勾稽系统,将报关、仓储、财务数据实时联动,显著提升运营效率与风控水平。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