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5年10月1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17号)相关监管措施的全面落地,传统“买单出口”模式的合规风险急剧升高。面对覆盖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的“穿透式”监管,跨境电商卖家亟需构建既能满足境内外监管要求,又能实现商业成本优化的合规架构。
其中,“香港采购公司 + 国内服务公司”的双主体运营架构,因其清晰的权责分离与税务效率,已成为众多中大型卖家寻求合规转型的主流选择之一。本文旨在从专业角度,深入剖析该架构的设计逻辑、合规操作要点及潜在风险控制。
该架构的本质在于将传统单一境内公司的混合职能,科学拆分为两个法律实体,通过合同安排实现风险隔离与税务优化。
对比维度 | 香港采购公司(核心贸易主体) | 国内服务公司(辅助运营主体) |
|---|---|---|
法律角色 | 货权所有者、采购主体、出口申报主体、境外收款主体。 | 服务提供商,承担境内落地运营支持。 |
核心职能 | 1. 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 1. 提供质检、分拣、贴标、打包等物流前处理服务; |
税务要点 | 在香港产生利润需缴纳利得税(两级制税率:利润200万港元以内部分税率为8.25%,超出部分为16.5%)。采购无需中国内地增值税发票作为合规凭证。 | 就收取的服务费在内地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服务费为合规成本,可取得增值税发票。 |
核心优势 | 1. 解决无票采购合规障碍:作为境外实体,采购无票货物属合法商业行为,以合同、付款凭证、形式发票入账; | 1. 风险隔离:不承担采购环节的票据与货权风险; |
该架构的稳健运行依赖于货权流、资金流、票据流(凭证流)的严格统一与证据链留存。
步骤一:香港公司主导采购与货权确立
操作:香港公司与境内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货物所有权自交付起转移至香港公司。
资金流:货款必须通过香港公司对公账户或合规的第三方跨境支付渠道支付至供应商。严禁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公司交易。
货权凭证:货物送达指定仓库的收货单、入库单等原始单据,收货方必须明确为香港公司。这是证明货权归属的关键法律证据。
步骤二:境内公司提供辅助服务并结算
操作:国内服务公司依据与香港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提供约定的仓储、分拣、贴标等服务。
票据流:服务完成后,国内公司向香港公司开具“现代服务”或“物流辅助服务”类别的增值税发票。
资金流:香港公司向国内服务公司对公账户支付服务费。此费用构成香港公司的合规经营成本。
定价原则:服务费定价需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符合市场公允价值,可参照行业标准按货值比例或操作件数计算,以规避转让定价调查风险。
步骤三:以香港公司名义完成出口报关
操作:委托报关行,采用跨境电商专属监管代码(如“9610”用于零售出口,“9710”用于B2B直接出口)进行申报。
关键填报项:报关单上的“境内发货人”及“生产销售单位”均应填写香港公司信息,在法律上确立由香港公司自营出口。
核心优势:由于出口主体是境外公司,海关不要求其提供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在操作层面彻底解决了因“无票采购”导致的出口报关合规瓶颈。
步骤四:严格的资金流管理体系
根本原则:业务资金必须完全通过对公账户流转,实现公私财产严格分离。
货款路径:海外销售收入 → 香港公司账户 → 支付给境内供应商(或通过合规渠道支付)。
服务费路径:香港公司账户 → 支付给境内服务公司账户。
目的: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动都能与对应的合同、发票及物流单据相匹配,形成完整、可追溯的证据链,以应对银行及税务部门的审查。
满足经济实质要求:香港公司需具备实体办公地址(可采用共享办公方案),并聘用合资格的秘书公司,保留完整账簿记录,每年进行审计并按时报税,以符合香港《2019年税务(修订)(第6号)条例》下的经济实质要求。
合同与单据管理:所有采购合同、服务协议均应权责清晰,建议使用规范的中英文版本。货权转移单据必须妥善保管。
账户活跃与合规:保持香港公司银行账户有与业务规模相符的合理流水,避免成为“僵尸户”。所有收支务必基于真实业务背景。
转让定价文档准备:境内服务公司向香港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其定价政策应有合理说明和支持性文件,以备税务机关查询。建议委托如百川归海等具备跨境税务经验的机构进行合规审阅与筹划。
对于长期发展的卖家而言,上述架构可视为合规化进程中的重要阶段。更成熟的策略是逐步推动供应链上游合规化:
短期过渡:采用“香港直采”模式处理无票采购部分,同时可评估利用跨境综试区“核定征收”政策(依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6号)的可行性,但需注意政策适用门槛与可持续性风险。
中长期策略:应系统性地将核心供应商替换为或升级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规供应商。通过规模化集采谈判,消化票据成本。此后,可考虑由境内合规公司作为采购主体进行有票采购并申请出口退税,香港公司则转型为全球销售平台与资金管理中心,境内运营公司可尝试向“技术开发”、“市场推广”等轻型服务公司转型,适用相关税收优惠。
总结而言,“香港采购公司+国内服务公司”架构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了一条从“灰色清关”走向“阳光化”的清晰路径。其成功实施的关键在于业务流程的重构、法律文件的严谨以及财务管理的规范。卖家需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在专业机构协助下,设计并执行与之匹配的合规方案,以构建可持续的跨境贸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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