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主导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2.0框架在全球加速落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已于2025年6月6日正式刊宪《2025年税务(修订)(跨国企业集团的最低税)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支柱二(Pillar Two)规则在本地法律体系中的全面生效。该《条例》适用于自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旨在落实15%的全球最低有效税率(Global Minimum Tax Rate),重塑跨国企业税务合规格局。
根据OECD《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范本》(GloBE Rules Model Rules)及香港本地立法,支柱二由以下三项相互关联的规则构成:
• 合格国内最低补足税(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 QDMTT)
指某一税收管辖区在其国内法中设立的、符合OECD标准的最低税制度。若某辖区已对集团成员实体征收QDMTT,则该税额可作为抵减项,用于调减依据IIR或UTPR计算出的补足税金额。此外,若该QDMTT同时满足“过渡期安全港”(Transitional Safe Harbour, TSR)的额外条件,相关辖区可被视作已充分征税,无需再适用IIR或UTPR。
• 收入纳入规则(Income Inclusion Rule, IIR)
作为支柱二的主干机制,IIR采用“自上而下”原则,要求最终母公司(Ultimate Parent Entity)所在辖区对其全球低税成员实体的利润差额征收补足税,以确保整体有效税率不低于15%。IIR优先于UTPR适用,仅当最终母公司所在辖区未实施IIR时,才触发下一层级中间母公司的纳税义务。
• 低税支付规则(Undertaxed Payments Rule, UTPR)
作为IIR的补充机制,UTPR适用于IIR未覆盖的情形。其通过限制扣除或其他等效调整方式,将未被IIR捕获的低税利润所对应的补足税责任,按公式分配至所有实施UTPR的成员实体所在辖区。
上述机制共同构成“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Global Anti-Base Erosion Rules, GloBE Rules),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在每一经营地均承担不低于15%的有效税负。
根据OECD GloBE规则第1.2条及香港《条例》第3条,“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 的判定标准如下:
若集团在2021至2024年的任意连续四个财年中,至少有两个财年的合并财务报表总收入达到或超过7.5亿欧元(按欧洲中央银行公布的上一年度12月平均汇率折算;若无ECB汇率,则采用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汇率),即被纳入规管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该门槛沿用BEPS 1.0中国别报告(CbCR)的收入标准,但支柱二的合规义务更为复杂,不仅涉及潜在补足税缴纳,更包含多项强制性申报与系统准备要求。
此阶段为合规起点,需完成三项法定报备:
提交集团状态说明
收到香港税务局信函的实体,须在信函发出后两个月内(通常截止于2025年11月底)正式确认集团是否属于“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
申请集团编号(IR1485表格)
每个受涵盖集团须向税务局申请唯一集团编号,作为后续所有支柱二申报的身份标识。该编号不可由多个集团共享。
提交电子报税实体名单
自2025/26课税年度起,所有集团内香港成员实体均须强制电子报税。集团应整理完整名单并通过税务局指定渠道提交。
建议委托如百川归海等具备国际税务资质的专业机构协助完成初步评估与报备,确保分类准确、避免误判风险。
为保障后续电子申报顺利进行,必须提前完成技术基础设施部署:
• 开立BTP公司账户
所有支柱二相关申报(包括补足税通知与报税表)均须通过香港税务局“商业税务网站”(Business Taxation Portal, BTP)提交。集团可利用BTP的“整批上传”功能,由共同董事或公司秘书一次性为最多500家关联实体批量开户。
• 获取AEOI电子证书(机构版)
提交主体须持有具“自动交换数据功能”的电子证书(AEOI e-Cert),用于身份验证与数字签名。证书申请流程需经香港邮政电子核证服务,建议预留至少4–6周处理时间。
提交补足税通知(Top-up Tax Notification)
截止日期:财年结束后6个月内(即2026年6月30日)
提交方式:通过BTP平台下的“支柱二网站”提交
代表机制:集团可指定单一香港实体统一提交所有成员的通知
电子提交2025/26年度利得税报税表
预计截止日:2026年8月中旬(以税务局当年公告为准)
强制要求:所有受涵盖集团成员实体必须使用BTP平台电子申报,纸质报税不再接受
此为整个合规周期中最复杂的环节,涉及GloBE有效税率计算、辖区级补足税分摊及QDMTT抵扣等:
常规截止日:财年结束后15个月(即2027年3月31日)
首年宽限期:鉴于实施初期的复杂性,香港特区政府给予18个月过渡期,首份补足税报税表最迟须于2027年6月30日前提交
OECD为减轻企业初期合规压力,设立了“过渡期安全港”机制。若某辖区在特定财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豁免GloBE详细计算:
该辖区有效税率 ≥ 20%(基于国别报告数据);或
该辖区已实施符合标准的QDMTT且有效税率 ≥ 15%
对于符合条件的香港实体,可在提交补足税报税表时同步申请TSR豁免,从而免除编制GloBE信息报告表(GIR)的义务。此项评估高度依赖历史税务数据与会计政策一致性,建议由专业团队进行量化验证。
百川归海可提供TSR资格预审、数据建模及豁免申请支持,协助企业合法降低首年合规成本。
支柱二合规不仅是税务问题,更涉及财务报告、IT系统、跨境协调与风险管理。企业应尽早启动以下工作:
全球业务架构与有效税率模拟分析
香港成员实体角色定位(最终母公司、中间母公司或低税实体)
GloBE计算模型搭建与数据治理
BTP系统对接与内部流程改造
面对规则的高度技术性与严格时限,建议委托具备OECD规则实操经验的专业服务机构,确保合规精准、高效、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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