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进入倒计时(定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实施),一项备受跨境投资者关注的税收政策——“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正成为企业优化全球投资架构的战略抓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该免税政策将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为企业提供了明确且稳定的中长期政策预期。然而,政策红利并非“注册即享”,而是设置了严格的适用门槛。若操作不当,不仅无法享受优惠,还可能引发税务稽查风险。
本文系统解析政策核心要件、典型误区与合规落地路径,助力企业真正将政策利好转化为竞争优势。
尽管全岛封关标志着海南从“境内关外”向“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海关特殊监管模式全面转型,但税收优惠政策保持高度连续。财税〔2025〕3号文明确:
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只要企业在封关前后持续满足法定条件,即可无缝衔接享受免税待遇,无需因封关而调整既有投资安排。
免税资格的获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法定要件,任何一项不达标均会导致申请失败。
企业主营业务须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范围,且该类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
特别提示:此目录与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鼓励类产业目录”并非同一文件,范围更聚焦、要求更具体,需单独对照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号),实质性运营需同时满足:
仅注册地址或挂名人员,无法通过税务机关的“实质重于形式”审查。
免税所得须来源于以下真实对外投资行为:
同时,必须完成境外投资备案(ODI),并能提供完整证据链,包括:
可免税的境外所得限于两类:
此外,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得低于5%(即使因税收协定或优惠导致实际税负低于5%,仍符合条件)。
纯持股型平台若无三大产业的实际经营,其收入难以达到60%占比要求,不能享受此项免税。政策旨在鼓励产业出海,而非构建避税通道。
将本政策与海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产业目录混用,导致误判适用资格。二者法律依据、目录内容、审核标准均不同,须分别评估。
即使形式合规,若出现以下情形,仍可能被重点核查:
税务机关将综合判断交易是否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为确保顺利享受政策红利,建议企业按以下步骤规划:
在海南注册符合三大产业方向的公司,并将部分核心职能(如区域总部、结算中心、研发中心)落地,配备人员、场地与日常经营活动。
通过海南省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确保投资路径合法、资金出境合规。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准确填报免税所得。对复杂交易,可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申请事先裁定,降低后续争议风险。
海南全岛封关不是终点,而是更高水平开放的起点。叠加封关后的贸易自由化、资金跨境便利化与税收优惠政策,海南正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支点。
然而,所有红利的前提是真实业务、实质运营与合规申报。企业唯有摒弃“壳公司”思维,将核心功能扎根海南,才能在享受免税红利的同时,筑牢合规防线,实现可持续全球化发展。
百川归海可为企业提供从海南公司设立、ODI备案、税务架构设计到合规申报的一站式服务,助力精准把握政策窗口期,安全高效布局全球。
更多权威解读可参考财政部官网发布的财税〔2025〕3号文及海南省税务局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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